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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2023年电子元器件新上研制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24年01月08日 11:37    作者:蔡国轩    点击率:[] 次

各相关学院:

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已于2024年1月3日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30项电子元器件新上研制项目研制需求,涉密指南已查回,项目编号:2312W开头,请相关老师(务必涉密人员)携带红色保密本,一卡通到科研院第四会议室(1115)查询,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参加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企业资格要求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非外资控股企业;

3.具有产品研发生产能力,不能仅为从事代理、销售等性质的单位;

4.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,以及相应专业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;

5.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严重、重大失信名单,或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暂停本领域(电子元器件)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;

6.超越类项目允许不超过3家(含)单位联合申报,非牵头单位可仅有保密资格;同时以电能源超越类项目为试点,不要求非牵头单位具备保密资格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(须签署保密协议,模板见附件2),研制完成后,牵头单位作为供货单位随产品一并纳入名录。其它类型项目,申报单位应独立申报,不接受联合体申报。

二、申报受理

(一)意向填报

请有申报意向老师填写《项目申报初步意向登记表》(见附件5),并于2024年1月12日12:00前将《项目申报初步意向登记表》Word纸质版(项目负责人签字,不需要加盖公章)提交至科研院203室(注意:意向填报是参加后续评审的必要条件)。

(二)需求对接

学校集中安排。

需求对接内容:一是开展装备承制、保密证书等资质审查以及专业范围覆盖审查;二是领取申报项目需求信息文件;三是现场填报单位详细信息;四是领取下一阶段评审工作安排。

三、评审与结果反馈

1.项目评审分为初审(采取盲审形式)和会议评审。

2.超过5个申报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,不超过5个(含)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。

3.初审为专家书面评审,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。通过初审后,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。

4.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,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,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支持单位。

5.会议评审后,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,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评审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将在需求对接中予以明确。

联系人:李和平,0351-3922080

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24年1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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